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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邮政快递安全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简章

    2018-03-02

一、招聘单位简介

枣庄市邮政快递安全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邮政业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2.监控监测邮政业安全监管系统,为行业安全提供预警并及时处理;

3.收集、整理、统计、分析、报告邮政业安全生产、安全监管、应急管理、服务质量的业务数据和资料,为市场监管和打击寄递渠道违法犯罪提供数据支持;

4.承担邮政业安全和应急管理体系的组织建设、日常运行管理;承担邮政业安全和应急的值班值守、应急信息的报送工作;配合做好邮政业重大突发事件的统筹调度、协调疏导、调查处置工作;

5.承担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受理工作;

6.完成市邮政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招聘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枣庄市邮政快递安全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4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

6、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

(二)岗位设置及条件

1.招聘职位:综合科职位(岗位1)

专业要求:工商管理、行政管理及法律相关专业

 岗位人数:1人

 学历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2.招聘职位:综合科职位(岗位2)

专业要求:语言类相关专业

岗位人数:1人

学历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3.招聘职位:信息科职位(岗位3)

专业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及相关专业

岗位人数:2人

学历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三)其他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枣庄市邮政管理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枣庄市邮政业安全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并将《枣庄市邮政快递安全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扫描件、个人简历的电子版及其他报名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zzsyzglj@163.com,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词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如:岗位1+赵**

报名时间:201832-- 315

报名材料:

①《枣庄市邮政快递安全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

②身份证扫描件;

③学历学位扫描件;

④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⑤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

报名材料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替换。每人限报1个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

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报名截止后2天内在枣庄市邮政管理局网站公布,请相关人员及时关注。

3、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应于考试前到枣庄市邮政快递安全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发布。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的材料包括:

①有本人签名的《枣庄市邮政快递安全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和信息登记表照片一致);

⑦有本人签字的《枣庄市邮政快递安全中心政府购买服务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上述材料枣庄市邮政快递安全中心留存复印件,不再退还。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应聘人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为20分钟。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进入考察。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枣庄市邮政管理局网站。

(四)考察体检

各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枣庄市邮政管理局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用工合同不合格的解除劳务关系

五、待遇

按照枣庄市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4139号

邮编:277800

电话:0632-8878009

电子邮箱:zzsyzglj@163.com

联系人:董巍伟   

枣庄市邮政管理局网址:http://www.tzjlgj.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由枣庄市邮政快递安全中心负责解释

 

 

                                               

                        枣庄市邮政快递安全中心

                       2018年3月2日

 

附件:附件1.docx
附件:附件2.docx
附件:附件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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