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集邮市场违法行为监督方式

    2016-10-20

   《集邮市场管理办法》已于2016512日,经第9次交通运输部部务会议通过,并以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8号形式公布,自201681日起施行。(具体可查阅网站: http://sd.spb.gov.cn/zcfg/flfg/201608/t20160802_812822.html)

   根据《集邮市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山东省邮政管理局作为集邮市场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具体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的集邮市场执法监督工作。举报集邮市场违法行为可通过举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山东省邮政管理局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 0531-12305

   电子邮箱:sdspb_scjg@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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